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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通道管理规定细则 出租车统一管理

一、出租车通道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载客管理和通行秩序,方便群众上下车,市医院北门口已建成出租车载客专用通道,并投入使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出租车专用通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载客通道管理要求。此通道为出租车专用通道,严禁其他社会车辆进入、占用。出租车进入通道后,应当有序停放,在停车线处停车候客,不得在通道入口、中间位置停车上下乘客,前车驶离后,后车依次跟进,后车不得催促前方车辆。严禁在通道入口和通道中间倒车。通道最多可停放6辆车,车辆停满时,不得在后方排队等候,堵塞120通道和社会车辆出入。、

二,上下车管理要求。出租车下客时须停靠在指定的卸客区卸客。卸客区以外路段不得上下人。如有行动不便人员或老年人,可直接进入医院内卸客后即停即走。乘坐出租车的人员应当在载客通道乘坐第一辆车,乘坐中间车辆会造成无法前行现象。

三、违法行为处理。对载客通道不按规定停车、堵塞120通道的,一律按照违法停车处理,将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敬请广大出租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出租车广告设置管理规定?

根据《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

(下面内容简称《规定》)第五条,本市出租汽车广告的设置要符合技术规范,建议转市绿化市容部门。

公安部门同样建议转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

绿化市容管理局则重申《规定》第四条:除轨交车辆、公共汽电车、出租车和货运出租车外,禁止利用其他车辆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否则由交通部门处罚;如利用其他载体设置经营性流动户外广告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则由城管部门处罚

三、出租车服务范围管理规定?

出租车服务部,主要负责出租车的年审,保险,维护,等工程,同时也要对出租车的各种性能指标负责到底

四、电召出租车管理规定?

要求出租车驾驶员要主动应答电召业务,执?出租汽车企业和电召服务企业下达的电召服务指定调派任务,指定调派任务完成情况纳?出租汽车驾驶员质量信誉考评体系;因故?法执?电召任务,应提前报告电召服务企业,由电召服务企业另外指派。执?电召任务,应按乘客约定时刻准时到达并提前联系乘客,告知到达信息,候客应不少于?分钟,乘客超时且与其联系不上时,应报告电召服务企业备案,经确认同意后?可离开。

五、滴滴出租车管理规定?

网约车出租车行业日常疫情防控措施

(一)运营机构(平台)

1.建立司机健壮监测报告制度。

2.定期组织司机进行核酸检测,新入职司机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

3.组织司机落实新冠肺炎疫苗全覆盖接种职业。

4.通过车载音频、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司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5.畅通乘客疫情防控相关投诉渠道并及时回应处理。

(二)司机

1.有发热或呼吸道、消化道等症状时严禁上岗,并尽快就医排查。

2.司机在运营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同时应提醒乘客全程佩戴口罩。

3.服务期间注意手卫生,清洁双手前不触碰口、眼、鼻,接触可能被污染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手消毒剂消毒。

4.尽量使用非现金收付方式。

5.车内醒目处、座椅背面张贴提示语和卫生防疫智慧。

6.保持车内空气清新,定时开窗通风;保持车内整洁,及时清扫垃圾;保持座椅套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定期清洁消毒车门把手、扶手、座椅等乘客经常触摸的部位;车内准备垃圾袋等防护清洁用品。

7.乘客出现呕吐时,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

8. 接送机场、高铁、城际交通等京外入京人员,必须消毒后才能接载其他乘客。

三、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车辆不能上路运行,司机不能上岗

(一)载客时不佩戴口罩或佩戴口罩不规范的(建议使用一次性医用口罩或N95口罩);

(二)不落实一单一消毒一通风的;

(三)未进行每周核酸检测的;

(四)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有接种禁忌症除外);

(五)搭载不佩戴口罩或戴口罩不规范的乘客的;

(六)未落实上车前北京健壮宝“扫码登记”的;

(七)车内未配备手消或快速消毒剂的;

(八)有发热或呼吸道、消化道等症状的。

四、如不遵守上述行为,接到举报一经查实,由交通主管部门对外通报,必要时采取熔断机制及相关处罚措施

暂停该车运营7天;屡犯超过三次的,延长暂停运营时刻直至注销运营资格;连带追究所在网约车出租车运营机构(平台)的主体职责。

五、如不遵守上述行为,造成疫情传播的,采取相关行政、刑事处罚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职责人刑事职责,连带追究所在网约车出租车运营机构(平台)主体职责。

六、其他建议

疫情期间,网约车出租车运营时适当控制载客人数;暂停拼车业务;司机与乘客减少交流。

六、巡游出租车管理规定?

1.符合民族、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3.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5.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七、高铁站出租车管理规定?

出租车按顺序进入候车站,即上即走。

八、出租车管理处罚款规定?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其中一个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下面内容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二)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三)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四)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第四十八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其中一个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下面内容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出租汽车经营的;

(二)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

(三)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未及时纠正的;

(四)不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

(五)未向出租汽车驾驶员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

(六)不按照规定配置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七)不按照规定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

第四十九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下面内容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五)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

(六)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七)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八)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第五十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下面内容罚款:

(一)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

(二)转让、倒卖、伪造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

(三)驾驶预约出租汽车巡游揽客的。

第五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职业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未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出租汽车经营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出租汽车经营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职责与本规定有不同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北京防疫期间对出租车的管理规定?

 在出租车方面,本市要求各巡游车运营企业、网约车平台企业严格落实驾驶员健壮监测报告制度,驾驶员必须每日上传健壮码情形,每10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网约车平台和相关信息服务平台不得向未接种疫苗的网约车司机派单。

  “要求驾驶员和乘客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容军提到,每次运营前,驾驶员必须主动提示乘客扫码登记乘车,对于不佩戴口罩或拒绝扫码的乘客,可以拒载。同时,驾驶员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对车辆进行消毒、通风。

十、出租车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19年?

  所谓的“黑出租车”,其实就是没有取得运营许可证而上道运营的车辆。那么“黑出租”行为,适用于《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处罚内容。  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其中一个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下面内容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二)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三)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四)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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