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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汀·迈耶 奥斯汀fc对迈国际) 奥斯卡尼麦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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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小编将目录

  • 论奥斯汀和塞尔的言语行为学说(3)
  • 求《成为简奥斯汀》小说
  • 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讲述的一个什么故事

论奥斯汀和塞尔的言语行为学说(3)

1965年,Searle发表了一篇题为“什么是言语行为”的论文,在这篇论文里,他提出了言语行为学说的雏形,并在他1969年出版的《言语行为:语言哲学》一书中对这一学说进行了全面阐释,建构了他独特的言语行为学说框架。此书的出版标志着Searle言语行为学说的形成,即我们所称的经典言语行为学说。 1)和Austin一样,Sean。也认为说出某种语言就是在实施言语行为,如做出陈述、发出命令、提出难题、做出承诺等等;说话即在行事,意义等于某种行为,因此它声称语言研究是行为学说的一部分(1969;17). 2) Searle言语行为学说的建构体现在他对语言学哲学与语言哲学这两个概念的区分上。(1969:4)他认为:“语言学哲学是试图通过关注个别语言中具体语词或其他成分的日常用法来解决具体的哲学难题,而语言哲学是试图对语言的某些普遍特征,如所指、真理、意义和必然性,从哲学上给以明晰的描写。”在他看来,语言学哲学可以看作某种技巧的代名词,而语言哲学可以看作某一学科的代名词。他(1969;4)明确指出,他虽然有时使用语言学哲学,然而他的学说属于语言哲学而不是语言学哲学。 3 ) Searle认为言语行为学说属于Sauss,所说的“语言”这一范畴。言语行为的实施必须遵行语言的制度,因此必然牵涉到语言的许多形式特征,但Searle认为,任何纯粹研究这些形式特征的学说都是不完整的,还必须说明这些特征怎样被用来实施了一定的言语行为。任何一句话,在一定的语境中必定实施了一定的言语行为;反之,任何一个言语行为都必须通过某一句话语方能实施。 4)在Searle看来,很难说对句子意义的研究和对言语行为的研究是两个各自独立的研究,而应该把它们看作是同一个研究的两个不同的侧面。当然,这种见解有人接受,有人提出异议。 5)在(言语行为)(1969)中,Searle把言语行为分为四类:发话行为(utterance act),命题行为,以言行事行为,以言取效行为。在他看来,locutionary act只不过是illocu-tionary act的一个类。发话行为是通过说出某些词、词组或语句来完成的行为,命题行为,是通过做出指称或断定来完成的行为。 6) Searle认为发话行为和命题行为跟以言行事行为的关系,并不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发话行为只是说出词、词组或语句,而命题行为和以言行事行为则是在一定的语境中,一定的条件下并怀着一定的意图来说出某些词词组或语句。因此,我们可以完成一种发话行为,而没有完成命题行为或以言行事行为,也可以用几种不同的发话行为来完成同一种命题行为或以言行事行为。如: ( I ) W ill John leave the room? ( 2 ) John will leave the room. ( 3 ) John, leave the room. (4) If Only John would leave the room? (5) If John leave the room, I will leave the room. 在Searle看来,这五句话语具有相同的命题内容,但在不同的场合,五句话实施了不同的言外之行为。 (六)实施言语行为的制度 既然Searle把使用语言看作是一种受制度支配的社会行为,那么应该遵行哪些制度呢?前面我们提到Searle的老师Austin曾提出过实施言语行为的三个恰当条件。在此基础上,Searle作了进一步的阐述,使它们更完善。 在制约大众社会活动和社会行为的各种制度中,Searle开头来说区分出两大类:调节性制度(regulative rules)和构成性制度(constitutive rules)。调节性制度调节独立地存在于制度之外的行为或活动。构成性制度则不同,遵守构成性制度本身便构成或产生某种形式的行为或活动,违反了构成性制度,这种行为或活动就不存在了。Searle区分这两类制度的目的是要说明使用语言这一种社会活动应遵循的是构成性制度,也就是说如果我们通过语言来实施某一行为,例如“命令”,我们必须遵守某些制度,如果我们违反了其中的一个制度,我们就不能有效地发出命令。 任何两个人在进行语言交际时.不论说话人想要达到什么目的,不论他想要实施什么言语行为,交际双方必须具有共同的语言,具有语言交际必须具备的客观条件,说话的一方必须能够按照所使用语言的制度成功地表达自己的意图,听话一方也必须能够按照所使用语言的制度正确地领会说话一方的意图。 (七)Searle言语行为学说的进步 1)对行事行为的5个分类Searle (1979 : 12一20)把行事行为分为下面内容5类: (1)断言类(assertives ) (2)指令类(directives ) (3)承诺类(commiasives) (4)表达类(expressives ) (5)宜告类(declarations Searle的分类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这样的分类是相当概括的。要把那么多种言语行为归纳成若干个大类是很难做到的。不过至今没有人突破他,提出更合理的分类。这也是大家至今公认的比较合理的分类的缘故。 2)间接言语行为学说:常规昨非常规的间接言语行为 1975年Searle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的概念,为认识言外之力的本质,解释言外之力和句子形式或规约用法之间的关系,以及言外之力和说话双方共有聪明、会话规则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独到的解释技巧,从而弥补了他早期经典学说的不足。Searle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目的在于想要说明和解释下面两个难题: (1)从说话人的角度来看,说话人在说出一句话来表示一定意思的同时怎么又表示另外的意思? (2)从听话人的角度来看,听话人在听到这样的话语之后有是怎样领会到说话人要表达的另外那层意思的? Searle认为,在间接言语行为中,说话人之间之因此能传达出多于或有别于话语字面意义的含义,他所依靠的是他和听话人之间的共有聪明,这其中包括语言和非语言信息,以及听话人所具有的一般的分析和推理能力。

求《成为简奥斯汀》小说

《成为简奥斯汀》是一部小说,讲述了女主人公简·奥斯汀在19世纪英国的生活经历以及她的文学成就。下面内容是一些与小说有关的重要信息:

  • 主人公:简·奥斯汀

  • 时刻背景:19世纪英国

  • 小说类型:长篇小说

  • 故事主题:成长、爱情、文学

  • 简奥斯汀是英国文学史上著名的女作家,被誉为“现代小说之母”。她的小说以细腻的情感描写、丰富的人物塑造和深刻的社会批判著称,深受读者喜爱。《成为简奥斯汀》是一部描述简·奥斯汀成长经历和文学成就的小说,通过讲述她的生活和文学创作历程,展现了她的才华、毅力和追求。

    小编认为‘成为简奥斯汀’里面,简·奥斯汀通过自己的文学创作,逐渐成为了一位备受瞩目的作家。小说中描述了她与几位男性的情感纠葛,以及她在文学创作经过中遇到的种种挑战和困难。同时,小说也通过对她的生活和文学创作环境的描写,展现了19世纪英国社会的风貌和文化气氛。

    说到底,《成为简奥斯汀》是一部关于文学、情感和人生经历的小说,通过讲述简·奥斯汀的故事,展现了她的才华、毅力和追求。如果你对19世纪英国文学和现代小说感兴趣,那么这部小说完全值得一读。

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讲述的一个什么故事

《傲慢与偏见》通过讲述伊丽莎白的择爱观来阐述正确的婚姻观。我认为这本书是有艺术价格的,由于它阐述了婚姻应该建立在双方情感的基础上,灵魂适合双方,三观契合等等,对大众有启发性的影响。

它讲述了班纳特家多少女儿的爱情和婚姻故事其中,简和宾利是一见钟情,但两人性格都不合适。导致了一些误会,但幸运的是,他们最终拥有了快乐的婚姻。夏洛特和柯林斯是世俗婚姻的典型代表。它们实用,注重条件,适合居住。夏洛特想要一个稳定的生活,而柯林斯想要一个能干的妻子。丽迪雅和韦翰品尝了轻浮、放荡和放纵的苦果,也为年轻时的冲动付出了代价。

伊丽莎白对达西的误解和偏见是缘故其中一个,但最主要的缘故是她讨厌他的傲慢。由于达西的傲慢其实是身份差异的一种反映,只要有这样的傲慢,他和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想法和情感,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后来,伊丽莎白亲眼目睹了达西的行为和一系列举动,尤其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傲慢的态度,消除了误解和偏见,并与他缔结了快乐的婚姻。在小说中,简和伊丽莎白都得到了他们想要的爱情。

夏洛特不求爱情,莉迪亚只是一时的虚荣心,这其实概括了四种不同的爱情和婚姻。作者以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表达了自己的婚恋观,在作品中充分渗透了现实主义。顺带提一嘴,作者简·奥斯汀也非常擅长用细腻、生动、幽默的语言描述人物和场景,句法结构很有艺术感,这也增加了她作品的吸引力。从小说中可以看出,伊丽莎白聪明、勇气、有远见、自尊心强、善于思索。就一位年轻女士而言,这是值得称赞的。正是由于这种质量,她对爱情难题有着独立的见解,并与达西组建了快乐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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